前駐美辦事處男組長外遇50次 開庭認罪想和解
已婚的外交部前駐紐約辦事處楊姓組長,與已婚大學女同學外遇,檢方認定他們1年發生關係50次,將外遇調查2人起訴,但女同學獲撤告,楊接受審判;台北地院今天開庭,告訴人委任律師發現有人旁聽,向法官表示「談和解的事暫緩」,楊辯稱旁聽的人與他無關,法官決定讓楊、黃再調解,2周後開庭。
本案審理時楊已認罪,但案子在偵查時,楊否認與女同學發生關係,但女同學說法不同,除坦承與楊自2015年起多次到飯店、汽車旅館,還稱是被楊的花言巧語所騙,由於她把每次發生性關係的時間、地點記在行事曆上,讓檢察官相信他們不倫。
調查指出,楊早在讀大學時就鍾情女同學,但感情沒有開花結果,2013年楊在外交部北美司擔任科長與女同學重逢,發生婚外情,楊後來欲結束這段關係,告訴女方自己被開除,跑到美國開UBER維生,實則是被外派美國駐紐約辦事處。
法官今天傳喚楊出庭前,安排他與告訴人調解,不過,開庭時告訴人的委任律師發現旁聽席有人,懷疑楊利用媒體對案子施壓,向法官加碼陳報楊法庭外一直透過父外遇諮詢母親對告訴人施壓,律師表示,為了要維護當事人的權益,「調解程序應要暫緩」。
出處:聯合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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