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與友情侶裝牽手上旅館 夫被笑「烏龜戴綠帽」

陳姓男子發現妻子跟王姓友人同遊日本,找徵信社跟監,發現兩人一起用餐、到台南、高雄等地旅館住宿,甚至同遊香港,出遊時還穿情侶裝,憤而離婚並怒告通姦、求償70萬元;其中刑事部分兩人獲不起訴,但民事部分新北地院考量兩人確實侵犯陳徵信社的配偶權,昨天判王須賠償陳20萬元。
陳姓男子提告表示,與妻子在2010年4月初結婚,2017年2月發現妻子跟王姓友人曾一起出遊日本,委託徵信社調查;同年3月18日發現妻子跟王一起去林口的餐廳吃飯,3月20日凌晨再發現妻子跟王一起投宿台南赤崁樓附近的旅館,當天下午兩人更從高雄六合夜市附近的旅館手牽手走出來,5月中更出遊香港。
陳指控王明知妻子已婚,還孤男寡女出遊,更親密牽手夜宿、去餐廳,已破壞家庭及配偶權,造成他跟妻子離婚,他還被一些親偵探社友、同事嘲笑是「烏龜」、「戴綠帽」,備感難堪、屈辱,要求王賠償70萬元。
王姓男子供稱,跟陳妻僅是認識長達11年的好友,會一起吃飯、聊天,絕無通姦,兩人雖牽手,但不應斷章取義;且兩人雖有出遊日本、香港,但都有其他友人同行,並非僅兩人出遊,且陳在檢方對兩人提告妨害家庭,已獲處分不起訴。
法官認為,陳姓男子無法證明妻子與王兩人單獨出遊日本、香港,以及他有被人嘲笑「烏龜」、徵信公司「戴綠帽」,但陳妻、王身穿相同顏色、款式的情侶裝上衣,手牽手出入餐廳、旅館,兩人確實有深刻的男女曖昧關係,判決王須賠償陳20萬元。

出處聯合新聞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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